索 引 号:744652335/2017-00187 |
主题分类:概况\ |
发布机构:河东新区管委会 |
发布日期:2017-06-05 |
文 号: |
关 键 词:文件,办法,措施,服务,规划 |
|
河东新区社会事业局 |
内部机构 |
|
办公地址 |
|
工作职责 |
对口联系的市级部门:市教育局、市体育局、市卫生局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、市民宗局。
1.负责贯彻执行教育、卫生、人口与计划生育、体育、爱国卫生、民族宗教等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和办法;拟定适合本辖区实际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与规范性文件,并监督实施。
2.负责管理和指导辖区基础教育、高等教育、职业技术教育、成人教育和学前教育;会同有关部门管理、指导、协调各行业、各部门的教育工作;指导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;统筹协调和指导社会力量办学;承办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。
3.负责对辖区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实施监督管理;拟定农村卫生、社区卫生服务、妇女儿童保健工作规划和工作措施;指导基层卫生组织建设及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的实施。承担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;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及社会各团体,发动广大群众,开展除四害、讲卫生、防病治病活动;开展健康教育,普及卫生知识,提高卫生素质;承担卫生防疫职能;负责“五小行业”(不含小食品经营与加工、歌厅、网吧)的管理。
4.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;监督执行相关社会经济政策,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;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。
5.负责本辖区体育体系的建设与管理;推行全民健身计划,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,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;协调开展体育竞赛;培育、发展体育市场,规范体育经营活动。
6.负责辖区民族宗教事务的协调管理工作;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;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对宗教事务管理的职责。
7.负责组织协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,重点指导各类学校、社区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;建立本辖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网络,并监督实施。
8.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|
姓名职务 |
|
值班电话 |
|
传 真 |
|
投 诉 |
|
|
|
|
|
|